“我们共产党人要有一颗世界上最悲天悯人的心。”这是电视剧《苍天》中马专员在纠正赵柱子抢婚案的生效判决时对刘推事说的一句话。悲天悯人的心是善心,是仁爱之心。古今中外,善心皆是个古老而永恒的话题,它像一条红线,始终贯穿于人类社会生存发展的全程;像一片甘露,洒满人间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作为主持社会公平正义化身的人民法官,更应胸怀一颗善心,保留一份怜悯。这是一种使命,一种责任,更是一种义务。英国法学家麦克莱说过,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无论是西方的自由心证还是我国古代的春秋决狱,无不是在司法实践中对法官的善心提出至高的要求。当今社会,利益多元化所引发的社会矛盾凸显,在此背景下,能够保留一份善心更显弥足珍贵。善心是人民法官职业道德的核心要求,善心是一个法官的道德底线。善心如果缺失,裁判就会偏离,公正无法保障,正义必遭泯灭。
法官的善心是实现司法公正的生命之光。司法公正依赖于法官的道德良知与完美人格,而善心则赋予良知和人格不竭的生命。奥地利法学家埃利希说,除了法官的人格以外,没有其他东西可以保证实现公正。法官是社会群体中的个体,有自己独立交往的空间。目前我国法院和法官还很难做到像西方那样真正的独立办案。因此在审理案件时,难免会有来自各方面的诱惑和干扰。出于利益,碍于情面,迫于压力,操守不高者就很难摆脱世俗、秉持公正。善心就是一道具有韧性的防火墙,能够抵住一切诱惑,抗拒一切侵蚀,排除一切干扰。现实中存在的腐败法官,他们并不缺乏知识和才华,也不缺乏睿智与理性,缺乏的就是一颗善心,一颗悲天悯人的善心。 法官的善心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的精神灵魂。“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这是一条万古不变的真理。当前,部分群众对司法的不信任感正在逐渐泛化成社会普遍心理。究其原因,不外乎是少数法官的办案不公、司法不廉、作风不正、态度不亲,致使人民群众对司法失去了信心,从而可能在司法领域内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痛定思痛,这些问题归根结底还是因法官的善心不足。如果每位法官都有完美无瑕的善和至高无上的爱,像对待自己的亲人一样对待每一位当事人,让群众忧心而来满意而归,就一定能赢得民心,从而改善人民法官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提高司法公信力。
法官的善心是做好司法为民的力量之源。善源于内而发于外,善心衍生责任心。当生活窘迫的农民工的权利受到侵犯,当风烛残年的老人的子女不尽孝道,当稚气未脱的少年误入歧途,当美满幸福的婚姻出现危机……,每一位有善心的法官都不会熟视无睹,不闻不问。而会在内心深处迸发一种为人民解难事办好事做实事的冲动,萌发一种殚精竭虑地去化解矛盾、平息纷争的欲望。这种冲动和欲望是实现司法为民的精神支柱。社会和谐,法官有责。面对转型时期纷繁复杂的社会矛盾,任何一位有善心的法官都会萌生出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新时代的法官应该做到心怀善心,躬身行善,认真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积极促进双方当事人调解。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审理每一起案件,最大限度的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人民法官要学习古人那种“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的悲天悯人情怀,用仁爱去关心天下苍生冷暖,用智慧去平衡人间利益博弈,用精神去感召尘世迷失心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