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这四风在一些地方有所抬头,甚至有扩张蔓延之趋势,党中央在这个特殊的历史阶段及时提出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明确要求全党“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说明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已经迫在眉睫、刻不容缓。这不禁让笔者联想到西柏坡纪念馆内一块展板上我党在解放全中国之际作出的6条规定:一、不做寿;二、不送礼;三、少敬酒;四、少拍掌;五、不以人名作地名;六、不要把中国同志同马恩列斯平列。很具体、很简单、很平实的6条规定,却真切的反映了我党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实践证明,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是党历经92年风雨最终开创了亘古未有的宏图伟业的制胜法宝。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对于党的执政地位、国家长治久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乃至中华民族生死存亡都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是实现中国梦的保驾者、护航者。那么,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人民法院继续坚持和发扬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就显得更为重要。在法院工作中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是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是回应群众关切、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公正司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我们要把党的群众路线落实到法院各项工作中去,要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愿意不愿意、支持不支持作为开展各项审判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开展好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坚决抵制形式主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阶段,要树立“坐等群众反映问题,不如直接下去了解”的主动作为意识,采取“零距离”式沟通,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一村(社区)一法官”、“三访五促、为民服务”等各项主题教育活动,进村入户,上门征求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作为后续建章立制的重要参考。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阶段,我们要对照检查自身存在的“四风”问题,虚心接受群众批评,主动亮丑、欢迎指丑,不怕红脸,在批评与自我批评中清洗灵魂,真正使批评与自我批评成为加强自身建设、改进司法作风的锐利武器。要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依靠群众开门搞活动,带头宣传好、学习好、落实好群众路线教育各项工作。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阶段,要对问题下重药,从源头上治理、从根本上防范,要着力解决群众观念淡薄、作风简单粗暴、损害群众利益、审判执行不力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确保办案公正。要对相关制度进行系统梳理,健全完善,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形成靠制度解决作风问题的长效机制,把司法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总之,群众路线教育不能紧靠开开会,发发言,写写总结或是做几本会议记录就完事,要真抓事干,雷厉风行,说到做到,切忌走过场,不以为然,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亦或等待观望,避重就轻,要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要求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的各个环节,要把群众路线落实到法院各项工作中去。再说具体点就是要立足审判执行工作,准确把握群众司法需求,公正、高效审理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案件,大力加强司法便民利民工作,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社会主义司法的关怀和温暖;要密切联系群众,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六项措施,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和切入点,彻底整改“四风”问题,努力塑造人民法院法官干警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