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法院网讯 恋爱一个月就闪婚,然而相爱容易相处难,仅仅一年时间,双方就走到了婚姻的终点。近日,神木法院成功调解一起闪婚夫妻闪离案件,原告李丽与被告张军在一次朋友聚会中认识,很快互生好感,坠入爱河,在未深入了解的情况下,几天后双方便在县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李丽很快有了身孕。但是由于婚前缺乏了解,两人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吵打,使双方感情基础原本就薄弱的婚姻矛盾越来越大,一次争吵后李丽竟然冲动地将怀孕不到四个月大的孩子打掉,随即向神木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当张军接到法院办案法官的电话时非常气愤,表示自己愿意离婚,并立即在家人的陪同下到法院领取开庭传票,见到办案法官,他愤恨地说:“孩子如果没有打掉,为了孩子,我们还会继续过下去,现在孩子没了,我说什么也不和她过了。”办案法官劝他不要太激动,有什么问题等开庭时再说,办案法官本意是采取冷处理的办法,给双方一些缓和的时间,希望二人冷静考虑,珍惜家庭生活。然而开庭时,两人不但没有和解,反而将矛盾愈演愈烈,双方的态度坚决,确无和好可能,双方父母及家人也表示二人没有继续过下去的可能性。经过办案法官仔细分析案情后,认为双方调解和好无望,最终,这对闪婚夫妻在法官的调解下,结束了他们短暂的婚姻生活。(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
法官寄语:婚姻不是儿戏,闪婚固然可以,但作为成年人应慎重考虑。婚姻需要用心经营,切不可冲动逞一时之快而殃及无辜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