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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涧法院多举措化解送达难题
作者:清涧法院 吴 江  发布时间:2013-12-23 10:31:53 打印 字号: | |
  清涧地处榆林南部山区,古名宽州,位于黄河陕晋峡谷西岸,榆林东南部与延安交界处及无定河、黄河交汇处。东西长95千米,南北宽55千米。面积1881平方千米,占全省土地总面积0.91%,占榆林市总面积的4.31%。 清涧法院现共有秀延、玉家河、解家沟、石咀驿四个基层人民法庭,先后均被评为“先进集体”,各法庭每年收案130件左右。

  近年来,“送达难”日益成为困扰各级法院的一个难题。结合本县的实际来看,因当事人外出打工产生的人口高度流动和当事人及其亲属的躲避情绪等原因,而导致“送达难”显得尤为突出。对于这些案件,通常只能以公告作为最后的送达手段予以送达,但效果一般,即制约了审判效率,也不利于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在院党组对于“送达难”问题的高度重视下,我院针对化解“送达难”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尝试,发觉“送达难”主要难在获取和确认被告的送达信息以及送达方式上,并形成了一些的认识:

  一、法院专递和电话通知在可预见的将来仍是最主要送达手段。化解“送达难”不能脱离效益和效率原则,法院在送达上投入过多的人、财、物不现实,遍布各个角落邮政网络及其尚可接受的价格、全民普及的声讯设备注定仍是法院送达的首选手段,其他方式只能作为次选和辅助。

  二、多种送达方式相结合是有效送达的保证。送达的有效无效直接影响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和裁判的公正性,但每一种送达方式都存在一定的局限,导致无效送达和争议屡有发生,将多种送达方式结合一起,相互辅助完成一次送达,如电话记录、笔录与邮寄相结合、留置和拍照、委托村委、居委转告相结合等,也是化解“送达难”的一个关键。

  三、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是化解“送达难”的良药。“送达难”主要是针对被告而言的,通常存在于民事案件中。民事案件的对抗性决定了原告具有寻取被告信息的积极性和配合法院送达的意愿。我们应当改变以往送达属于法院事务的观念,充分利用原告的资源,取得更为广泛的送达信息。被告及其亲属对诉讼的抵触和躲避情绪是“送达难”的主要原因之一,但抵触和躲避不能阻却法院裁判,故积极应诉对于被告而言是利大于弊的,被告通过积极应诉可阐述事实、表明对纠纷的态度,可通过调解取得夫妻和好、减少债务、延缓履行等可能性,只要设身处地的为之引导、清除误解,转变他们对于诉讼的态度,对解决送达问题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同样,强化法院办案人员对于送达的重视和细致度,对于提高送达效率至关重要。

  鉴于上述认识,结合以往一些做法,本院以秀延法庭为点针对化解“送达难”问题,以尽可能减少公告送达为主要目标,针对送达主要难点进行了一些有益的尝试,主要在改良送达方案和强化办案人员责任心两个方面制定了操作规程:

  一、改良送达方案,主要体现为“一个要务”、“三个环节”“一个要务”即要求办案人员在与被告第一次产生联系时必须取得送达地址确认书或送达告知的电话记录、笔录。  

  “三个环节”是针对送达几个主要环节和情形制定预案,作好充分准备并在实践中灵活运用:

  〈1〉、审查立案阶段。引导、督促原告尽可能的寻取、提供被告送达信息,填写被告送达信息表。信息表主要内容为被告户籍所在地、现住址、电话和手机号码、同住家属、其他近亲属等信息。

  〈2〉、通知应诉阶段。优先通过电话方式联系被告,根据被告送达告知提要[主要内容为:告知起诉事实、询问对案件看法、设身处地的说明应诉之利以其消除抵触、躲避情绪、询问亲属情况、征求送达方式意见及送达地址、告知拒绝提供送达地址或如不能按其提供、确认的方式或地址送达,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第十一条之规定按其户籍登记中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为送达地址邮寄送达,请其安排接收,否则可能承担不利后果,并告知本次联系已形成记录]制作电话录音(尚未实行)和记录]。

  以其他形式与被告发生联系的,必须第一时间取得送达地址确认书或根据被告送达告知提要制作送达告知笔录。

  对于暂无法与被告联系的,使用法院专递送达法律文书和送达告知书(主要内容:告知依法确认其现居住场所为送达地址,如刻意躲避或临时变更未及时与本院联系,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第十一条之规定送达),过滤一批送达案件。

  〈3〉、后邮寄送达阶段。法院专递被他人代收的,向当地村委核实代收人身份。被拒收或退回的,进行直接送达。直接送达(包括临时会晤情形)拒收的,留置送达并根据被告送达告知提要制作送达告知笔录。当事人和同住成年家属临时外出的,留置送达法律文书和送达告知书,在居、住所地留置的,应向当地村、居委核实当事人居住情况并以委托告知当事人积极应诉的方式制作笔录佐证留置。当事人确实长期在外地的,以消除抵触、躲避情绪,引导积极应诉为重点,制作亲属或村委送达告知笔录:首先动员同住家属代收;其次向近亲属做思想工作,通过近亲属劝导当事人积极应诉,获取当事人联系方法;最后,向近亲属、当地村委告知本案可能公告送达。

  二、强化办案人员责任心,主要通过以下两个措施实施

  1、确立个案阶段送达专人负责制。明确送达责任人督促办案人员尽力送达,防止送达上的敷衍、推诿、遗忘、延误。

  2、制定送达流程表。以流程表载明送达情况,并附各环节形成的表图和笔录,由庭室负责人审核监督送达落实情况,并决定案件是否需要公告送达。
责任编辑: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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