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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中院发布第十批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
  发布时间:2017-06-08 14:36:01 打印 字号: | |
  榆林法院网讯 6月7日下午,在榆林市2017年第二次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上,榆林中院向社会各界公开发布了“榆林市第十批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本次名单共分四期发布,涉及229个案件、3个法人组织,313个自然人、涉案总标的共计5943.5841元。

  发布会上,榆林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贺世辉代表全市法院执行干警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各新闻媒体对全市两级法院执行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2017年是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落实之年、关键之年和治本之年,为了按时完成此项工作,市中院开展了“执行攻坚年”专项活动,全市法院已经实施了涉民生案件的集中执行,案款集中兑付,集中腾房等活动。此次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将同步通过榆林市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届时各级工商、市场监管等征信协助单位将在企业登记注册、政府采购等环节对其进行限制,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希望社会各界积极提供被执行人的下落和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贺世辉副院长强调,下半年,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将重点抓好12项措施的落实:一是开展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对于符合拒执罪追诉条件的案件一律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二是开展打击规避执行专项行动,提升司法权威。三是完善诉讼风险告知制度、执行调查令制度,在立案阶段提示当事人及时申请诉讼保全。四是完善财产保全制度,降低胜诉当事人权利落空的风险。五是建立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退出机制,充分发挥破产制度消化执行积案、缓解“执行难”的功能。六是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强化同有关单位的协作,形成执行合力,破解执行难。七是全面推进网上评估拍卖,提高司法拍卖的效率和效果。八是完善执行公开机制,保障执行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九是提高执行案件办理质效,最大限度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十是完善执行救助制度,有效化解因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可能引发的矛盾。十一是开展涉特殊主体为被执行人案件的清理专项行动,促使特殊主体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十二是加大失信惩戒力度,推动全社会形成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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