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6日,子洲县遭受特大暴雨洪涝灾害袭击,暴雨洪灾来势猛、强度大、时间长、范围广、影响深,为近百年一遇的特大暴雨洪涝灾害,雨情、汛情、灾情历史罕见。子洲县人民法院党组提前安排,有效有序组织部分干警冒着生命危险,紧急抢救档案,经过数十个小时的抢救,成功将建院以来的20000余册档案全部安全转移。由于抢救及时,档案无一受损,干警无一受伤。
灾情发生后,在县委、县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在上级法院的正确指导下,子洲县人民法院党组带领全院法官干警发扬敢于担当、连续奋战,不畏艰险、敢于奉献的工作作风,短时间内清理了办公楼内外以及办公楼下两条街道的淤泥。同时,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院长带领一名副院长和数十名法官干警与有关部门共同紧急支援双湖镇张寨村开展救援工作,利用4天时间清理被淹死家畜200余头,打通救援通道三条,组织防疫部门全面开展消毒防疫工作,及时消除了爆发疫情的隐患,稳定了群众情绪。组织干警在双湖峪街道巡逻,宣传县委、县政府抗洪救灾工作安排,了解群众合理诉求,增强群众抗洪救灾的信心。同时,突出对可疑人员的盘查、突出对矛盾纠纷的化解、突出对治安事件的处置,注重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发现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确保灾后社会秩序稳定。此外,配合县上安置遇难群众6名,为受灾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得到了县委、县政府高度肯定。
为全面恢复审判执行秩序,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在各兄弟法院的支援下,迅速开展灾后重建工作,将新旧办公楼一楼重新规划,将档案室建在五楼安全场所,一楼诉讼服务中心、视频会议室、执行指挥中心、谈话室、小审判法庭等建设工程基本完成,建成了集各项诉讼服务于一体的一站式便民通道,群众诉讼更加方便,机构设置更加规范;购买公务车辆9辆,灾后重建和审判执行工作进程得以全力推进。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为了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正气,对我院“7·26”抗洪抢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其中,子洲县人民法院荣立集体一等功,3名同志荣立个人二等功,7名同志荣立个人三等功。我们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一步弘扬优良作风,为奋力追赶超越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