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上春来风景异,骄阳寒雪两交替。在这乍暖还寒、万物复苏之际,全市两级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业务培训班在榆林中院隆重举办。中院党组成员李玉林,审委会委员、刑一庭庭长白海涛及审委会委员、刑二庭庭长高永颖负责本次培训的内容讲授,全市两级法院刑事审判干警参加了培训。
李玉林强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习近平总书记批示、党中央、国务院安排部署的一项全国性的行动,事关基层政权巩固、社会大局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市两级法院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组织好、开展好这次行动,这,既是一项工作任务,更是一个态度问题!
他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扫除”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二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应对,发挥好扫黑除恶主力军的作用。当前主要工作就是首先各法院按照要求成立专门的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上报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把架子“拉”起来。其次对近五年审结的和正在审理的涉黑涉恶案件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做到心中有数,并按照要求每周一、周四报告案件受理情况、审理进展,落实案件层报管理制度。要主动接受党委领导,和其他政法部门协调配合,形成打击合力。三要加强审判力量,切实提高办案水平。中院已经成立了由白海涛庭长任合议庭庭长的专门的合议庭,各县(市、区)法院也要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将精兵强将抽调到涉黑涉恶案件的审理中来。四要严格执法,坚决做到“依法、严格、准确,有力”八字标准。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既要防止人为拔高,又不能松懈放纵。要严把证据关、审限关,办铁案,办精品案件。五要加强督导考核,落实工作责任制。院党组要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底考核体系,用考核倒逼责任落实。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对于违法违纪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必要时市法院将组织去各基层法院检查调研,实地查看工作开展情况。
白海涛庭长在培训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结合多年来办理案件的经验,对本次“扫除”的背景和意义作了深入浅出的解说;对“黑社会组织”的认定、“恶势力”、“软暴力”、“保护伞”等名词作了详细的分析解读;对我市黑恶案件可能较多发的矿产开发领域,民间放、借贷领域,农村基层政权宗族、户家把持等情况作了预判;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证据瑕疵补查补正、违法线索“单对单”移送等技巧策略借助经典案例作了生动形象的阐述。
高永颖庭长有多年的办案经验,领导的刑二庭负责职务犯罪的审理。她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基层反腐、“拍蝇”行动相结合,要求坚决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等,扫清国家政令畅通的“最后一公里”,保障人民群众有个安居乐业的良好法制环境。她强调刑事审判干警要有责任担当,对“保护伞”线索积极移送,对“保护伞”案件敢于出手,严格依法审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斗争,我们要有思路、有办法,有决心,有作为。
同期,省高院审委会委员、刑一庭庭长满德利一行负责主讲的全市刑事审判培训班也在榆林中院举行,对涉黑涉恶案件审理技巧及证据收集等内容也多有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