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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制度现实意义浅议
作者:艾晖  发布时间:2018-12-28 14:22:08 打印 字号: | |

      在组织全市人民陪审员业务培训中,我们针对人民陪审员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的课程,包括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诉讼程序、审判特点,以及人民陪审员在参与审判案件时的作用和地位等课程,同时增加了民事调解技巧、陪审员参加培训纪律规定,并结合意识形态和陪审员的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给人民陪审员设置了一堂思想道德课。所有课程将近结束,在与参加培训人员接触和征求意见中,发现很多人民陪审员,对自己的工作职责和职业使命其实是不清楚的,有的是多年了也没参加几次陪审,有的是参加了,但只是为了做做样子,案子怎么定基本与他们没有关系,还有的认为陪审员压根就是摆设,可有可无。总之,广大人民陪审员自己也不知道作为一名陪审员究竟有什么现实意义。针对这一情况,正面对人民陪审员职责和意义略作浅述。

      (一)保障司法公正。

      从案件审判的角度看,法官是从法律规定的角度看待案件,处理案件主要从力求合法。而人民陪审员可以根据自己生活环境、社会阅历和特定的知识,从人民群众和视角,从社情民意的角度衡量个案的处理,和法官的法律视角形成互补,以期对个案的处理真正达到案结事了。促进司法公正,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高度统一。

      从人民群众参与的角度看,人民群众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实现人民群众参与国家审判活动最直接最有效的形式。人民陪审员通过对案件审判的参与,与法官共同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使审判机关真正成为为人民、为社会服务的机构,而不是凌驾于人民之上的“衙门”。

      人民陪审员在参与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最接近案件的办理过程,作为人民群众选出的代表,可以代表人民群众近距离地进行司法监督。人民陪审员可以将社会民众普通的朴素的观念带进审判过程,可以帮助法官克服“法律职业病”。人民陪审员从事各行各业的工作,他们熟悉很多领域的情况,熟悉社会生活,体察社情民意,具有丰富的社会生活经验和基层话语权。所以,吸收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可以充分发挥他们的生活经验、行业专长优势,从不同的角度分析案情,提出意见,弥补法官经验和知识的不足,这样有利于提高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特别是吸收专家型陪审员参加审判,更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使民众意识到法院裁判是法官与人民陪审员共同作出的,而人民陪审员又是从人民中选出代表民众意见的,是司法民主化的结果,进而可以缩小法院与民众的心理距离。

      办好一件案件,要求达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如果说法官的秉公执法能够保证案件的法律效果,那么人民陪审员更能从自身的角度保证案件的正传效果。案件的审理不仅要符合法律,更要符合社情民意,也才能更好地引导广大人民群众。

      (二)监督作用。人民陪审员可以通过特别身份参与监督法官的职业行为,促进严格执法、秉公办案,确保司法公正。

      在当前司法腐败现象还不能完全彻底消除的情况下,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到案件审判中来,自始至终参加案件的审判工作,与法官共同开庭审理,共同评议案件,共同宣布裁判结果,这样有利于司法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案件的过程,也便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和法官的工作进行监督制约的过程。在这里,人民陪审员起着人民监督员的作用,能够有效地防止一些徇私枉法的不法行为,对于遏制司法腐败,对于保障司法的司法公正,意义重大。

  (三)普法教育。可以更好地推进“七五普法”效果

      人民陪审员参加到审判过程中,近距离接触各类案件和纠纷,在参与中逐渐学习到很多法律常识,知道了很多在生活工作中常常遇到的纠纷的起因和处理方法,更知道了民众在日常生活中的行为规范,该如何处理事情。人民陪审员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就可以把这些常识广泛地向广大民众进行宣传。此外,人民陪审员在法院外的诸多活动,也或多或少会积极宣传法院的审判工作,提高法院审判工作的威信和公信,扩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社会影响。也有利于调动民众学法、用法、守法的积极性,改变民众法律意识淡薄的现状,促进人民群众增强法制意识,提高依法维权的本领。

      (四)缓减审判压力。

      从2012年到2018年,全市法院案件数量由2万件暴增到10万件,但审判人员却没有实际增长,人均办案数量已经达到100多件,案件最多的榆阳区法院人均办案数达到了300件,干警们工作压力越来越大,“5+2”“白+黑”已经成为法官干警工作常态。人民陪审员的参与审判,在开庭、合议案件中,解放了一部分法官的时间,在一定程度上缓减了法官干警的工作压力。

      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只有真正了解了人民陪审员的工作职责、历史地位、社会意义,才能增强其职业尊荣感,才能更好地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到法院审判工作中来,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责任编辑: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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