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由绥德法院管辖的一些涉民生案件的被执行人名下尚无财产可供执行,而执行申请人生活又十分困难。新年临近,疫情形势又显严峻,为使这些执行申请人安心地开启新一年的生活,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在市委政法委的重视和支持下,绥德法院启动司法救助,为生活困难的执行申请人送上司法的温暖和关怀。
12月22日,市委政法委划拨的救助资金一到位,绥德法院的执行干警就开始着手救助资金的发放工作。为避免疫情传播风险,在核实确认了救助对象后,执行干警逐个与当事人电话联系,通过线上支付的方式,向4名执行案件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34.1万元,保障了申请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随着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急剧增长,进入执行环节的案件体量也水涨船高,其中部分案件由于被执行人暂时履行能力不足或者完全丧失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及时兑现。司法救助,旨在为无法通过司法途径及时获得赔偿而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提供经济帮助和基本生活保障,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司法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
近年来,受疫情的持续影响,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履行不能和执行申请人生活困难的情形有所增加。为充分体现司法在民生保障中的责任担、发挥司法救助的制度优势,绥德法院会进一步细化司法救助标准、规范司法救助流程、拓宽司法救助渠道,不断提高司法救助的工作效率,努力增强人民群众在司法中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