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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延安、榆林三地法院护航黄河中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在潼关召开
  发布时间:2023-03-22 09:48:53 打印 字号: | |


会议现场


为进一步深化区域司法协作,保护黄河生态环境,探索黄河生态保护新机制,共谋黄河生态保护大计,3月20日,渭南、延安、榆林三地法院护航黄河中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在潼关召开。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巩富文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高院副院长巩富文出席会议并讲话


巩富文在讲话中对三地法院共同奏好黄河保护“大合唱”,全力护航黄河中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充分肯定,就沿黄三市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提出殷切要求。他指出,此次会议是继2022年三地中院联合制定《关于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协作 为深入推动黄河中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后首次召开联席会议,是全面落实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具体实践;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守护中华母亲河的有力举措;是贯彻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观,落实《黄河保护法》,坚决惩治涉黄河流域环境资源犯罪的实际行动;是进一步完善区域、流域协作,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系统整体机制的有益探索。

他强调,各级法院要按照“123456”工作思路,全面提升环资审判工作实效,即牢牢把握“建设专门化审判体系”一个总抓手,加速建好环资案件跨区划集中管辖和“三合一”归口审理“两个机制”,切实审好公益诉讼案件、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和环境侵权私益诉讼“三类案件”,突出秦岭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和陕北高原水土流失与沙漠化的司法治理“四个重点”,注重发挥生态法庭示范功能、法检配合协作功能、府院联动协同功能、区域合作共治功能、多元互动解纷功能“五个功能”,正确采取深入调查研究、开展专题培训、实地考察学习、创新工作方式、强化新闻宣传、加强对下指导“六种方法”,为推动美丽陕西建设、陕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贡献智慧和力量。


下一届轮值法院延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群发言

榆林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小鹏主持会议并发言


省高院环资庭庭长崔喜发言


会议讨论通过了《渭南、延安、榆林法院护航黄河中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议事规则》《渭南、延安、榆林法院关于加快建设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的行动方案》。下一届轮值法院延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群作了表态发言并介绍了延安法院环资审判工作经验做法,榆林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小鹏主持会议并交流了榆林法院加强环资审判经验做法,省高院环资庭庭长崔喜作了专题发言,渭南市委政法委、潼关县委相关领导作了致辞。与会人员集体参观了潼关县历史文化博物馆,观摩了潼关法院黄河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


参观潼关法院黄河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


省高院环资庭全体人员,渭南、延安、榆林、铜川等法院、检察院相关领导及全省沿黄流域法院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班雄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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