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世事难得两周全”,而吴堡法院执行局近日执结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却赢得了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的一致赞同,双方不约而同各向吴堡法院送来一面锦旗,以表达他们的谢意。“感谢吴堡法院,感谢张法官,多亏你向我们讲法明理,拔掉了扎在我们彼此心中的一根刺……”,双方当事人紧紧握着案件承办人的手激动地说。
案情回顾
李某龙与李某癸系同族兄弟,二人原本关系和睦。2019年,李某龙与吴堡县某村委会、某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分别签订建设施工合同,工程总价18万余元。之后,李某龙将银行卡和支付密码交于李某癸,委托李某癸待工程款打入后支付工人工资、机械等费用。
李某癸于2020年1月从该卡中分别取走现金2万元、转账8万元,共计10万元。李某癸认为取走的是自己的投资款和工程分红款,为此双方发生争议,故诉至法院。吴堡法院审理查明,两项合同均系李某龙签订,李某龙是以上两项工程的承包人,李某癸辩称其系工程合伙人,但其提供的证据均不足以证明其主张,且李某癸主张合伙关系与本案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故判决李某癸返还李某龙工程款10万元。
一波三折
宣判后,李某癸不服该判决,在法定期间内上诉于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法院审理认为,李某癸支取李某龙10万元案涉款项没有合法根据,遂驳回李某癸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审判决。
二审判决生效后,李某龙多次向李某癸索要工程款,但李某癸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李某龙于2022年4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吴堡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执行系统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工商股权、房产、车辆等财产进行了查证,但查控系统反馈: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本案执行标的。后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分批次偿还所欠款项,该案终结执行。可被执行人李某癸却再次食言,只是把和解协议当成了“缓兵之计”,开始走涉诉信访程序,拒不履行。双方当事人剑拔弩张,矛盾不断激化、升级。李某龙又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
柳暗花明
不当得利行为违背的是社会公序良俗原则,具有典型教育意义。本案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系同族兄弟,经济纠纷与情感血缘相互掺杂,承办法官认真调查研究了案件的来龙去脉,决定调整执行思路,不能就案论案,再把矛盾激化。于是采用当面和谈,敞开心扉,把问题摆在桌面上,彻底解决双方当事人的纠葛。
首先,从感情的角度讲二人是同族兄弟,李某龙因为信任并将银行卡和支取密码告知了李某癸,这种信任是难能可贵的,且李某癸在给李某龙的工程中多次跑腿帮忙,并垫付了一定费用,虽然与本案不当得利纠纷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于情于理李某龙应该给李某癸一定的经济补偿;其次,从法律程序讲,如果李某癸不愿意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那么定会受到法律惩罚,最终只会两败俱伤。如果10万元都给李某龙执行到手,李某龙得到了法律公正,满足了心理需求,但从良心上讲,李某龙亏欠了李某癸,这显然不是李某龙的本意。
期间,张法官要求双方敞开心扉说亮话,道出彼此这场官司的真情实感,真情吐露后二人逐渐打开了心结,也愿意体谅对方,法官趁热打铁,提出执行方案,被执行人李某癸表示愿意一次性给付申请人6万元,申请人李某龙也提出自愿让步4万元。至此,该案得到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的手紧紧握在了一起,并发生了开头一幕。
至此,这场始于2019年、终于2023年的纠纷,掺杂着经济、亲情、诚信等各方面因素,历经一审、二审、执行、恢复执行等多个程序,如今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这个案件的执行,之所以能实现“双赢”,根本就在于执行法官跳出了“按部就班走程序”的固有思维,真正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也确确实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公平正义,达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