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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函〔2023〕36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联合发布第三批劳动人事争议
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重要部署,推进落实《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6号),充分实现平台经济良性发展与劳动者权益保护互促共进,现发布第三批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请各地仲裁机构、人民法院在办案中予以参照。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最高人民法院
2023年4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调解仲裁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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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如何认定网约货车司机与平台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基本案情
申请人请求
处理结果
案例分析
典型意义
案例2.
如何认定网约配送员与平台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基本案情
申请人请求
处理结果
案例分析
典型意义
案例3.
外卖平台用工合作企业通过劳务公司招用网约配送员,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基本案情
申请人请求
处理结果
案例分析
典型意义
案例4.
劳动者注册个体工商户与平台企业或其用工合作企业订立合作协议,能否认定劳动关系?
基本案情
申请人请求
处理结果
案例分析
典型意义
案例5.
如何认定网络主播与文化传播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基本案情
原告诉讼请求
处理结果
案例分析
典型意义
案例6.
如何认定网约家政服务人员与家政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基本案情
原告诉讼请求
处理结果
案例分析
典型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