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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归“榆”好的日常“枫景”丨农村建房惹纠纷,法官倾情调解化干戈
  发布时间:2024-10-22 15:45:38 打印 字号: | |

邻里纠纷、继承矛盾、物业纠葛、建工争议……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既关系着民心冷暖,也考验着治理智慧。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全面展示榆林法院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全市两级法院、法官与各类调解组织调解员协作配合、诉讼程序与非诉程序衔接联动的工作成效,榆林中院微信公众号将陆续发布一批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典型案例。


随着乡村人居环境的不断改善,近年来,农村新建、翻建房屋工程数量持续增加,由此引发的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也呈上升趋势。近日,神木市法院民四庭审理了一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经承办法官乔俐耐心组织调解,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妥善化解了矛盾。

案件简介

据悉,原告苏某与被告李某系朋友关系,2021年9月,李某要求苏某为其在宅基地修建二层别墅一幢,鉴于双方亲友关系,当时并未签订施工合同,口头约定包工包料,单价为1300元/平方米。2022年9月别墅完工,经被告验收,双方结算工程总价款为85.5932万元,施工期间原告共收到被告支付建房款共计46万元,剩余尾款原告虽多次索要,被告却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无奈之下原告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乔俐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被告认为房屋建成后存在质量问题,修建房屋的面积双方也未共同进行测量,要求原告进行修缮并要求双方均到场测量。一时间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争执不下。

为实质性化解纠纷,避免调解进入僵局,乔俐法官对该案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解答,引导双方当事人缓和情绪、换位思考,帮助当事人权衡利益得失,经过耐心细致的释法析理,最终,双方当事人各退一步,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李某于2024年10月15日前给付原告苏某剩余建房款25万元。

典型意义

此次调解是一次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它不仅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纠纷问题,更是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提升司法公信力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来源:神木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班雄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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