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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被评为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
  发布时间:2024-11-20 16:02:23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中共陕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省司法厅印发《关于通报表扬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通知》,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被通报表扬。



“八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榆林中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创新工作方法,丰富普法内容,各项工作取得了扎实成效。

榆林中院不断创新宣传方式,让法律知识深入人心,致力于构建多层次、多角度、全覆盖的“互联网+”宣传模式,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普法,“八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宣传稿件931篇、在人民日报、人民法院报等权威媒体刊发109篇。与榆林市传媒中心联合推出32期《直播榆林·民法典》、15期《法在身边》系列普法节目,营造全民学法守法氛围;策划自制普法短视频《榆法微课堂》14期,其中7期被选入《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国际禁毒日”、和“12.4国家宪法日”等特定时节,通过制作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集中开展街头法制宣传;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传播法治文化,及时发布群众关注的案件及相关法律知识,积极传播法院正能量。不断提升法治素养,紧紧抓住领导干部、青少年、农村社区群众三个重点人群,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机制优势,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同时,坚持“引进来”,积极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深入基层开展《民法典》“三讲三进”和普法宣讲活动1200余次,惠及群众10万余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日益浓厚。

下一步,榆林中院将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大局,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推动普法工作全面提质增效。


 
来源:宣教处
责任编辑:班雄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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